两项无人机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 2026年5月1日起实施
发布日期:2025-12-26 浏览次数:
近日,市场监管总局(国家标准委)正式批准发布《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和激活要求》(GB 46761—2025)与《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识别规范》(GB 46750—2025)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,明确将于2026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。
据悉,为切实落实《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》中关于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(以下简称“无人机”)实名登记激活、识别信息报送等核心要求,市场监管总局联合民航局牵头组织制定了上述两项标准。其中,《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和激活要求》明确了无人机实名登记与激活的全流程规范,重点对登记主体界定、登记管理与查询机制、注销流程、数据交换接口标准及等级保护要求等内容作出细化规定,特别强调无人机在激活前及取消激活后,均不得具备飞行能力,从源头筑牢安全门槛。
另一项《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识别规范》则聚焦飞行过程监管,要求无人机在开机启动后至飞行全程,持续主动向监管部门报送自身身份标识、实时位置、飞行速度、运行状态等关键信息,确保监管方能够全程动态掌握无人机飞行轨迹与状态,实现精准监管。
此次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发布与实施,将从技术层面有效破解无人机“谁能飞”“谁在飞”的监管难题,为《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》的落地执行提供坚实技术支撑,进一步夯实无人机行业安全有序发展的制度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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